为补齐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短板,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优势,打造现代物流业发展高地,更好推动《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德州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政策背景
现代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的复合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出台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更好促进我市物流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开展《若干意见》编制工作。
二、决策依据
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体会议作出“制定支持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若干意见》。
三、出台目的
通过支持性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物流业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内外开放、畅通高效、绿色环保、便民惠民、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四、重要举措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4个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一带一路”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机遇,推动德州物流业向现代物流和供应链方向创新发展,持续降本增效,实现物流业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内外开放、畅通高效、绿色环保、便民惠民、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二是总体要求。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做大做强物流产业、助力服务一二三产、辐射周边城市、链接交通干线百余城市为发展目标,建立区域型现代物流节点城市。
三是重点发展方向。包括鼓励企业做强多式联运、做优冷链物流、发展保税物流、升级商贸物流、做大电商物流、做精智慧物流、引进培育总部经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主辅分离、鼓励企业集聚发展10个方面。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多层次培育我市物流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和完善保障物流建设项目用地机制。明确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和时限。
五、相关解释
(一)A级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进行。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我国境内的物流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并分别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各类型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分别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依次降低。
(二)A级物流企业认定:5A级物流企业评定认证由企业自主发起申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物联标字〔2005〕63号)进行审核评定,认证完成后颁发认定证书及相关文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内唯一一家物流与采购行业综合性社团组织,政府授予行业统计和标准制修订等多项职能,每月负责统计和公布全国PMI指标和全国物流运行情况,在物流企业评定方面具有绝对权威性。
(三)“六个一”多式联运体系:一次托运、一份单证、一个费率、一次保险、一个平台、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服务。
六、办理注意事项
《若干意见》中的条款适用于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缴纳税费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除申请享受本意见的奖励外,可享受招商引资等其他扶植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型的补助政策。物流企业申请享受上述奖励,应向所在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相关条件,报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七、联 系 人:张振,市发改委物流会展中心
联系电话:2620269 187660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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