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银保监分局,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银行机构:

  为规范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林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现将修订形成的《四川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反馈。

      附件:四川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doc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8日

 

政策解读:http://sly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4115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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