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统计局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检查,深入普法宣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全年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印发《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枣统办字〔2021〕10号),对检查对象选取原则、检查内容、检查数量、检查数量和工作要求等作出部署,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制定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关于制定枣庄市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枣双随机办〔202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对照对口上级部门的清单范围进行研究,制定枣庄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三是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前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总体部署情况、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纪律等,统筹区(市)有序开展。四是定期调度执法检查进度。坚持定期调度机制,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由市局统筹,每月调度各区市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汇总上报省局,省局公开各市执法进度排名等,以促进执法检查开展进度。
(二)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是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检查单位及执法人员。考虑枣庄高新区无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无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实际,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按照今年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分专业、分地区原则,市局抽取了17户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回避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根据符合专业要求且与被抽查地区无利害关系的原则确定分组情况。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按照执法检查要求,准备执法检查文书,抽取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统计数据质量。2021年市局共抽查企业17家,其中包括工业企业1家,固定资产投资2家,贸易业企业4家,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2家,服务业企业2家,劳动工资2家,企业研发2家,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执法检查任务。三是做好案卷归档和信息录入。完成所有执法检查任务后,及时归档整理案卷,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根据事项清单,枣庄市统计局涉及抽查事项2项,枣庄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于10月份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抽查1家企业,达到了抽查事项全覆盖。一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主动与市场监管局对接,明确抽查清单、抽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人员、抽查范围、抽查内容、准备材料等,为联合检查做好准备。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操作。在明确抽查范围后,制作检查导入表格,将检查企业导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企业,抽取检查人员,并及时与市场监管局部门进行沟通,落实检查计划。三是按照程序开展抽查。按照联合检查事项清单,与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执法,规范执法文书,记录执法结果,及时将执法结果录入各个系统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虽然我们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统计执法检查基础薄弱,部分区(市)统计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企业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涵盖面较广,目前我局主要落实在依法统计工作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等。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数据真实为统计工作生命线,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努力提升统计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法治枣庄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今年的执法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平台资源,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努力弘扬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统计生态。
(二)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今年的执法检查任务已完成,为做好明年的执法检查工作,枣庄市统计局将提前谋划,在今年的工作基础上优化,提前制定明年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为明年执法检查的开展打下基础。
(三)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注重加大对基层统计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搞好实践锻炼,补齐素质短板,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法律素养。
枣庄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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