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执行情况 | 执行效果 | 存在问题 | 意见建议 |
1 | 优化空间规划。市政府编制“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时,优先考虑高新区发展需要和空间布局,支持设立新的产业聚集区,增大高新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扩大城市开发边界。 | 2021年5月,根据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及前期提报的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三条控制线,结合枣庄高新区发展实际,初步划定枣庄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目前,根据省、市要求已开展“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 | 在第二轮试划中初步划定了枣庄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其中初步明确了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规模。2021年10月初,再次对第二轮试划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对枣庄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提升。 | 在三区三线试划过程中,因产业用地不可作为划定的依据,枣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无法充分依据调整,且本辖区范围内缺少补划空间。 | 建议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市级充分考虑枣庄高新区后期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针对枣庄高新区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自身补划空间不足的问题,建议市级范围内进行统筹。 |
2 | 规范管理权限。赋予高新区市级经济审批权限。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除经营性用地外)经高新区审核后,经报市政府审批,并由高新区负责土地供应批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业务检查和指导。允许实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高新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由市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简化申报程序,由高新区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 | 2021年枣庄高新区共出让工业用地5宗430.6亩、划拨5宗646.83亩,其中划拨用地2宗306.34亩由高新区审核后经报市政府审批出让,枣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土地供应批后监管均由枣庄高新区承办。 | 极大缩短了工业类、公益类土地出让时间,提高了项目用地保障率;强化了枣庄高新区项目落地后批后监管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制止问题。 | 缺乏专业人员,无法很好的承接市级下放的权限,在审查过程中缺少专业指导;缺乏对上沟通汇报机制,对于市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无法做到及时汇报沟通。 | 加强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于枣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除经营性用地外)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对于高新区在上报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更正。 |
3 | 强化用地保障。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导向,优先保障高新区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由市里统筹协调,对高新区做到即用即补。高新区范围内土地性质变更、土地置换等依法简化办理程序。支持高新区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制定“退城入园”优惠政策。鼓励高新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统筹地上地下有序开发,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支持高新区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方式,推进工业不动产产权分割登记试点。高新区辖区内土地出让净收益市财政全额返还高新区,夯实高新区财源。 | 截至目前,枣庄高新区土地征收已上报获批2个批次181.41亩,保障了医药产业园、兴城棚改等项目,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1.41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70.75亩。土地征收已组卷待上报4个批次745亩,保障了大连路东延、消防站、人民电器双创园、管委大楼、东谷山住宅、兴城棚改、宏图河回迁安置等项目,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9.82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64.74亩。以上批次土地征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按照实际情况优先予以保障。 | 极大保障了枣庄高新区土地征收,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 | 根据现行政策要求,项目土地征收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但原则上每年只允许编制1次,为保障成片开发方案实施率,前期对接项目用地均已编制纳入成片开发方案,后期新招引的项目用地因未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 加强与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争取允许枣庄高新区单独编制成片开发方案,适当增加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的次数。 |
4 | 加大财税支持。高新区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权,高新区财政实行独立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支持高新区做大财税收入盘子,2020年至2022年,市级与高新区共享的税收和部分附加(基金)收入增量分成比例由25%分年依次调整为20%、15%、10%。对高新区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财政予以重点支持;对高新区本级获得的国家、省级专项发展资金,市财政予以配套扶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在高新区布局产业项目,壮大高新区经济体量。 | 2020年至2022年,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将市级与高新区共享的税收和部分附加(基金)收入增量分成比例由25%分年依次调整为20%、15%、10%。持续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 | 2020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20%的收入增量分成比例与市级结算,涉及上解金额为3287万元,相较于按照25%的比例累计减少上解金额821.75万元。目前,根据市财政局反馈2021年按照15%收入增量分成比例与市级结算。 | 2021年至2022年,按照实施意见的15%、10%的收入增量分成比例与市级结算相较于2020年20%的分成比例优惠力度较小;该优惠政策实施仅有3年,优惠年限较短,对于支持高新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不够。 | 建议该优惠政策于2022年后持续执行,税收和部分附加收入增量分成按照10%上解,将少上解金额用于保障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
5 | 增强融资能力。不断拓宽高新区投融资渠道,鼓励高新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入股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各类金融产品、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增强投融资功能。对高新区国有运营公司,鼓励吸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参股,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信用等级,实现实体化运营,扶持企业上市。地方政府债券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向高新区倾斜。支持高新区金融业快速发展,扶持建设好枣庄凤鸣基金小镇。注册在高新区的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三年内形成地方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市级留成部分,通过结算体制支付给高新区。 | (一)制定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关于印发支持枣庄凤鸣基金小镇基金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基金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制定“人才贷”相关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人才贷”等扩面提质,建立完善对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二)推动高新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创新产业链金融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成立山东财信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和枣庄高新区技改股权投资基金,为实现精准打造“一链一策一基金”的基金招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引领带动作用。抓住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重大机遇,引导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十强”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多上市、快上市,在保持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代表新动能上市公司占比。深化与沪、深、港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推动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资本市场服务山东基地落地运营,2021年6月21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枣庄分中心”落地高新区。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区域突破”工程,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区域覆盖面。发挥科创板企业培育中心(山东)综合服务优势。 | (一)工业贷款情况。高新区工业企业贷款余额34.21亿元,较年初新增7.8亿元,增幅29.53%,居全市前列。(二)股改上市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枣庄亿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筑安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易趣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默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股改及挂牌工作,累计股改企业36家;枣庄亿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洞见资本、恒泰证券召开战略升级发布会及IPO资本共建启动会,聘用中评信宏(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当场募集资金2000万元。(三)凤鸣基金小镇情况。举办资本与项目对接融资活动,制定凤鸣基金小镇产业融合等服务体制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搭建线上项目与资本对接平台,上线枣庄优质企业及项目100个。今年以来,新招引基金公司26家,注册资本总额31.7亿元,累计注册成立各类基金公司76家,注册规模196亿元;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私募基金、国资投资机构及其他投资平台投资辖区企业额度1.85亿元,完成投资1亿元目标;入驻基金小镇的各类基金投资到高新区项目21个,总投资额11.8亿元。(四)普惠金融情况。已完成在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平台注册规上企业及工业制造业131家,完成率达到114%。 | 一是高新区内银行机构较少,大多为区级支行,配备的人员和资金力量较弱。二是现有银行机构的资金规模、信贷政策及金融产品较少,与高新区招引来大型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不相匹配。三是高新区人口居住集聚程度和经济活跃度较低,招引股份制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入驻较为困难,需要市级层面出台强有力的政策和具体可行的措施支持金融机构落地高新区,使高新区成为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集聚区。 | 一是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点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灵活组合应用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贴息等财政货币政策,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加大担保、保险领域财政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担保、保险增信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发债融资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引进培育地方金融机构,加大总部经济支持力度。 二是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市场化引才聚才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积极运用人才交流(招聘)平台,开辟常态化金融人才引进渠道。强化金融人才培育力度,依托省、市内外金融学科实力强的高校和重点金融机构,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较高培训能力的金融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支持和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进一步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三是搭建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互动平台。依托凤鸣基金小镇“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枣庄分中心”、枣庄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平台推动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与高新区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
6 | 鼓励科技创新。加大对高新区科技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对高新区建设的创新创业共同体、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的建设纳入全市统筹布局,对省、市计划建设的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平台优先在高新区布局。将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管理权移交给高新区。对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及项目的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按照上级补助的50%给予资金支持。 | 一是科学编制《枣庄高新区高企专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范入孵企业标准,强化企业培育。制定出台《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系统化管理,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与工商银行枣庄分行联合发布《枣庄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择优选择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优质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力争到2025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融资余额突破50亿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加速科技企业成长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国家高新区优化完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助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 一是辖区内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6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21家,同比增长92.06%,高新技术企业37家,同比增长110%,150余家企业获得积分奖励。二是交大智邦(枣庄)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汽车动力总成柔性制造加工装备与智能制造系统研发》项目正式纳入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经费1998万元。得益于国家级产业集群的获批,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威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绿色储能循环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目前已通过省科技厅形式审查,预计可获扶持资金1850万元。三是全区4家单位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9家企业获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6家企业获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增1家市级孵化器,互联网小镇正在申报国家级孵化器。四是高新区成功入选2021年度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该项工作被齐鲁晚报、大众日报、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改革报报道,品牌效应显著,在锂电项目争取和吸引外部投资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一是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锂电、光伏相关企业跨产业、应用场景型研发工作机制不健全,需进一步理顺并加强。二是区域产业尤其是锂电产业人才流失严重。三是缺少长期与企业进行深入高效合作的高校院所科研人才。 | 一是进一步完善孵化器服务体系。提供场地出租、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加强创业辅导、投融资人才培训等增值服务,紧密结合孵化器与中介、人才、市场等创业要素,提高整合社会资源能力、软服务能力,形成特色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培养孵化器专业管理人才。结合科技型新创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创业培训,更新管理人员知识结构,提高服务层次。加大吸引高层次管理人才力度,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提高孵化效率。学习借鉴其他地市高质量孵化器管理经验,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发展专项整治方案,增强企业标准的可操作性,提高入孵企业项目科技含量。 |
7 | 给予项目倾斜。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科技项目、创新人才资源优先在高新区布局。省下达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项目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高新区现有企业和项目。支持高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在供地、产业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高新区的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经济支撑力大的特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扶持。 | 根据《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枣庄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大力发展“锂光医智大”产业,通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配套协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强化目标引领。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 今年以来,共申报省级重点项目23个,市级重点项目18个,省、市重点项目数量、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做好项目包装储备,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在项目建设上,全面加快项目建设速度。1-10月,累计实施重点项目85个,总投资718.16亿元。23个省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2.68亿元,占年度计划158%;18个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7.89亿元,占年度计划150.24%。 | 项目建设方面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问题仍然存在,仍有不少未纳入省重点的项目受土地、融资、手续办理等的制约,无法全面开工建设。 | 解决落地问题,需突破土地、资金两大要素瓶颈。根据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出土地指标分配建议,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供地。进一步落实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的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土地要素保障方面、财政金融支持方面等政策措施,支持高新区项目建设用地,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向高新区倾斜,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加大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向高新区倾斜分配比例,联合金融信贷部门,帮助企业在落地建设中拓宽融资渠道,克服资金难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当前正处于2022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阶段,我区严格筛查项目,全面帮包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建议进一步落实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优先推荐高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库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争取高新区更多落地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大盘子。 |
8 | 加强人才扶持。支持高新区大胆探索创新人才管理服务体制机制,鼓励与外地科技人才产业园积极开展人才对接活动,大力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支持高新区面向全国选聘中高层管理岗位优秀人才,对柔性引进的“锂光医智大”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放宽审核条件。市级对接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优先安排在高新区落地。支持高新区对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采取“一职一薪、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对于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的子女入园就学由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优先安置;其配偶自愿调入我市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遵循“对等、合规”的原则,参照原单位性质,按有关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 一是出台人才新政支持引才用才。制定出台《枣庄市引进培养用好青年人才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若干措施》,为高新区优选青年人才、支持企业本硕博引进等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发挥创业大赛引领作用。承办2021年“创业枣庄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武汉、杭州、深圳3场分赛区复赛,枣庄高新区共推荐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108个人才项目参赛,14个优质项目入围总决赛,最终获得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8人。三是推动高新区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召开市锂电产业企业家进高校座谈会,邀请精工电子、天瀚新能源、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高新区锂电企业与枣庄学院专家教授就技术人才需求、校企合作进行交流,加快高新区锂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步伐。四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柔性引才工作的通知》,确定100名柔性引才目标,对没有国家级、省级人才称号但为产业发展急需、用人单位紧缺、效用潜力重大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放宽要求,开通“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直通车”,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累计为到高新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办理子女入学6人。 |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26人,其中,工业领域占比92%,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69%,指导并审核各责任单位在全程纪实系统上传信息3000余条,接受各部门及企业咨询服务1000余次。 | 对于高新区缺少农业、不具备教育及医疗等职能方面,没有倾斜性政策支持或考核指标放宽,缺乏技能人才,缺少支持措施。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大力度的倾向性政策。加大对优质资源的倾斜,健全完善创业大赛办赛机制,为高新区承办创业大赛等人才活动提供政策倾斜,同时,支持引导优质人才项目优先落地高新区,集聚全市优质人才资源推动高新区发展,让高新区成为带动区域进步的重要力量。 |
9 | 畅通用人渠道。鼓励高新区采取灵活机动的人员交流方式,为培养选拔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搭建平台。鼓励有关部门和其他地区优秀干部到高新区发展,高新区优秀干部拟交流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原则上按照高新区聘任的岗位交流,如果聘任的岗位低于原档案职务,经批准、可按照原档案职务交流。 | 畅通开发区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渠道。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人员交流到开发区的,由调出主管部门、调入开发区主管部门与所属党委组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后办理人员的调动相关手续,机构编制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高新区代管街道人员交流到高新区管委会的,可由枣庄高新区自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 |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集团、园区运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名,优选青年人才82名。畅通内部街道、内设机构和集团运营公司的交流通道,将更多专业人才充实到经发、大数据、金融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缓解全区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缺少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现状,加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激活高新区发展活力。 | 从其他区(市)调入高新区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性人才的渠道不够畅通。 | 进一步畅通高新区与其他区(市)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交流渠道。。 |
10 | 剥离社会事务。根据省试点开发区改革要求,突出高新区产业发展主责主业,按照“先易后难、分批移交,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将可由行政区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社会事务逐步剥离,确保剥离移交事项责权统一、边界清晰,防止出现职责交叉重叠。 | 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制定《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确新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剥离高新区12个领域,169项社会事务管理事项。 | 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职能编制规定》设立了综合管理科、社会事业科、农业农村科3个内设科室,下设人力资源、综合协调、民政、卫健、武装和退役军人、乡村事务、城乡水务、林业和绿化和乡村振兴9个工作组,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涉及职责及相关人员一并划入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了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已正常运转。 | 人员不足,对新增的业务职能,没有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培训对接,对上的业务部门较多,工作强度较大。 | 优化部门设置,确保和上级业务部门能够一一对应,提高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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