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店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
《张店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部门文稿解读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妇儿工委牵头编制了《张店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张店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区妇儿办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次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规划编制会议,相关领域专家实施论证,并经重大行政决策等环节,制发了“十四五”规划。现就“十四五”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儿童事业和妇女、儿童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发展的原则。
《张店区“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为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核心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期,是我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的关键时期。进入新时代,妇女儿童需求出现新变化,妇女儿童事业面临新挑战和要求,我们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规划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走向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二、决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张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与儿童发展实际,制定《张店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张店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贯彻儿童优先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按照传承、发展、共享的思路,在“十四五”时期,切实保障张店区妇女儿童基本权利,推进妇女儿童在社会治理、经济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权益保护、发展环境以及家庭领域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促进张店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十四五”规划相关领域及指标设置对标国家、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张店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设置八大领域,分别是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提出77项主要目标,93项策略与措施。《张店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设置七大领域,分别是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提出61项主要目标,78项策略与措施。
与“十三五”规划相比,“十四五”规划更加强调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部门分性别、分年龄统计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动态预警、精准干预;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增强了妇女参与政治与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更加强调对社会意识性别宣传,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扩宽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提高女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重点突出了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提出建设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将对妇女、儿童和家庭特殊需求的考量融入城市规划的整体设计中。
解读人:张店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曹晓萌 0533-2869519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