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是四川省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影响到省内行政区域的铁路交通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预案》对铁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分级,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中断运营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同时,提出了分级应对措施。当事故超出属地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层面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省级层面负责应对;当国家层面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省级专项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调度。初判发生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事发地市(州)和县(市、区)层面负责应对,或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具体组织调度。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一般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省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如何防范铁路交通事故?
《预案》提出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危害成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因素,铁路交通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四个级别。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事故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在预警信息发布方式上,《预案》明确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对可能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及时向相关岗位人员发出预警;因突发超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铁路交通正常运营时要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授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移动电子屏幕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广播站、电视台、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等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提出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这五大措施。要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企业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立即如实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发地人民政府、铁路部门应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采取下列必要措施:实施紧急疏散,组织群众(旅客)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应急资源及铁路自身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标明危险区域,隔离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示,通报事故可能危害的相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救援支持请求。
《预案》就人员搜救及疏散、抢修抢险、乘客转运、现场管制、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紧急避险、维护社会稳定、运输秩序恢复这9个方面划分出各部门的处置措施。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上,明确要求在2小时内,事发地政府要在事故后的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事对象等基本要素。除此之外,还提出了后期处置措施,要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恢复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社会稳定。
《预案》还从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应急队伍保障、资金保障、治安保障这七个方面提出了应急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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