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统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枣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632—3318952,电子邮箱:zzst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展示统计良好形象。

  1. 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枣庄市统计局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及时完成机构简介、招考录用、部门人事任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组织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业务培训等工作。2021年,枣庄市统计局累计公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5期,对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议定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予以公开,并对5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全部解读,累计公开《枣庄统计月报》11期,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每月定期对外公开;累计公开统计数据分析9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并依法依规对申请人进行答复,部门网站收到咨询、建议13条,均已及时给予回复,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高保密意识,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加强对网站信息的保密检查,消除问题隐患,不转载、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以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统计局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形成多渠道开放,合力共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的修订主动公开目录的修订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统计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调度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实施跟踪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人员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市统计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平时工作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公文公开率较低;部门办公会议公开比例较低,公开标准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强化公开规范化。对各类文件科学分类,准确界定文件属性,随时维护信息公开网,将主动公开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一)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1年市统计局无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2021年市统计局无收取信息费的情况。

(三)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枣庄市统计局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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