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宜宾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通知要求,《目录》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目录》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根据“只进一扇门”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等相关要求,全部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目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应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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