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促进标准化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印发背景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部署,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我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激发标准化大数据要素潜力,建设数字强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山东省大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标准化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标准化数据生产和采集渠道有效打通,标准化“数据湖”和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山东标准化大数据地图绘制完成,智能化标准化领航服务产品普及应用,标准化数字底座全面夯实,在利用标准化大数据激发市场标准活力、促进企业标准化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化建设质效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形成有效区域力量,为数字强省建设形成坚强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化数据汇聚。根据标准化数据生产层级,明确政策数据、文本数据、应用数据、监督数据、人才数据等数据的来源和要求,构建全覆盖的标准化大数据库。

(二)创新标准化数据采集模式。提出标准化数据采集清单,加强与各级各类标准信息平台对接,扩宽各类标准化数据来源渠道。

(三)建立标准文本数据标识系统。编制标准化大数据类别资源目录,推广统一标准文本起草模板,完善标准文本数据标识模块开发和系统设计,打造“标准数据字典”。

(四)打造标准化大数据主题库。打造标准化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细化设立标准化子数据库,构建“标准化大数据湖”,推动标准化数据交流共享共用,实现全省标准化资源统筹。

(五)开发标准领航智能服务产品。全面打造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设计智能算法,提供定制化服务,提供相关服务接口,开发平台移动端“掌上应用”,丰富使用模式。

(六)绘制全省标准化大数据一张图。汇聚标准数据资源,设计标准化大数据图谱,按照不同维度绘制发展子地图实现全省标准化资源动态更新与管理。

(七)推进标准化数据典型应用示范。支持市场标准化公共服务发展,在重点领域开发一批标准化大数据应用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八)做好标准化数据的安全管理。推动出台《山东省标准化大数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权责清晰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数据产权保护。

(九)促进标准化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广标准化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实践应用,制定标准化服务业业态发展指南,打造良好的标准化服务业生态,全面促进标准化大数据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全省标准化大数据工作专班,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意见实施与跟踪分析,健全标准化大数据应用绩效评估机制。

(二)做好人才、技术支持。支持标准与信息技术学科授课充分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山东省大数据标准化委员会建设,推动前沿研究,加快数据产出。

(三)加大宣传推介。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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