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有效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我部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济南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评估分析补助。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补贴的贷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完成还本付息。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附件1)。
(三)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附件2)。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银行放款时开具的借款凭证(借据)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六)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
(七)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发票复印件。
(九)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请企业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用彩色表示出本企业划型依据之所在,其中涉及的人员数请提交本企业缴纳社保人员的证明(提供贷款当月即可),营业收入提交财务报表(贷款当年的即可),另附上天眼查相关企业划型的截图。
(十)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包含全部申报资料扫描件和excel版的附件3),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 申报时间及地点:
春节前:受理时间为1月20日 至1月27日,受理地点:各所属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详细地点及联系方式请看附件4);
春节后:受理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0日,受理地点: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02室;
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付欣燕
联系方式: 0531-88871319
七、其他事宜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联系。
高新区知识产权沟通群:770543254
附件1:承诺书附件1.docx
附件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附件2.docx
附件3:2021年度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附件3.xls
附件4: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4.pdf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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