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项服发〔2022〕20 号
各相关单位,造价执业人员: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0〕315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和完善建设工程定额计日工单价和人工费调整工作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0〕316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印发2020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21〕1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了解我市建筑行业劳动力价格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算确定人工费调整系数,并报经省造价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2〕33号)批准同意。现将我市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工程计价中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23年1月1日起与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23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2023年上半年自贡市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2023年上半年自贡市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人工费调整幅度(%) |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
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爆破、城市轨道交通、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装配式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 |
通用安装
工程 |
房屋建筑、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爆破、城市轨道交通、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装配式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
普工 |
装饰(抹灰工程除外)、通用安装工程普工 |
房屋建筑、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爆破、城市轨道交通、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装配式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
技工 |
装饰(抹灰工程除外)、通用安装工程技工 |
高级技工 |
10.04 |
11.34 |
135 |
145 |
203 |
206 |
231 |
注:1、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排管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管廊支架中的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4、绿色建筑工程中的定额项目按其专业属性执行其他定额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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