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01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司于12月10日披露的《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中提及:公司暂不履行与天津美亚的《资产收购协议》,协议中约定12月25日前支付剩余的50%价款的义务也暂停不履行”。既然上述交易暂停,已付出的50%款项即6,615万元是否与对方约定了安全保障?是否放置共管账户?!!!核心原因是:我们作为股东发现上市的股东华泰汽车国内生产基地都停产多年,几年来和员工欠薪严重!
曙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前期奇瑞汽车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支付方式: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天津美亚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天津美亚参考其此前买入相关资产时的支付条件与公司进行协商,本着减少曙光股份资金压力的目的,支持曙光股份的发展,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协商5日内由原来的一次性支付100%,改为分两次支付,首笔付款比例由100%下降为支付50%,曙光股份已于2021年9月27日支付50%价款,共计人民币6,615万元。同时,为了保证曙光股份的权益,在最终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中约定天津美亚保证从合同签订期至交割日前固定资产尽妥善保管义务,实际资产数量以交割日双方确认为准,因过渡期天津美亚管理原因造成的资产值减损,应从评估总价款中扣除。最终的剩余尾款会扣除资产值减损。2021年12月15日,公司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汽车”)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重新进行了约定。第二期价款的金额,双方确认的最终交易价扣除已付的第一期价款及其他按约定应扣除的款项,余额作为第二期付款总额。公司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完成尾款支付,双方同意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向乙方完成尾款的支付:1、待第三方评估机构正式出具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的评估价值结论后,甲乙双方依据约定合理确定资产转让总价款;2、乙方将全部转让资产交付予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全部资产可达到正常使用状态;3、甲方将购买乙方的资产投入生产使用并完成生产上市第一辆车后的12个月后付清应付未付尾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综上,本次交易的付款方式有力的维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投资者:请问:公司关联交易买来的资产,是10年之前的车壳设计和不完整的知识产权,在此基础上推出这种A00级别的产品,曙光既没有品牌优势,也根本没有渠道,还有续航里程焦虑。凭什么你们认为能成功?
曙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能否顺利进入新能源乘用车领域,拓展新能源乘用车业务以及相关计划安排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新能源乘用车量产后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产品的市场开拓存在不及预期、竞争力不足的风险。生产出的新源乘用车能否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转型生产新能源整车能否成功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投资者:请问:上述车型配置三电系统,一定是油改电的设计,尤其是电池。肯定属于非正向研发,按照传统车企设计车型的经验值,续航里程不会超过150公里,这样的产品,市场会接受吗?
曙光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两个车型与长安奔奔E-Star等竞品车型类似,在外形及尺寸方面都是五门四座车型,具备一定竞争力。目前此市场容量最大。两个车型产品定位为有路权的纯电低速车,目标市场为低速车、三轮车的市场置换需求。两个车型相对市场同类竞品,具有空间大,操控稳等特点。利用原车底盘,巧妙的布置Pack,使用最新刀片电池,设计了全新CTP电池模组,比同类车型更加轻量化。市场竞争力更强。具体成本、配置属于商业机密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
曙光股份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9.25亿元,同比上升46.92%;归母净利润-19031.84万元,同比下降561.81%;扣非净利润-21980.05万元,同比下降58.35%;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17亿元,同比上升8.2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958.47万元,同比下降98.5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582.17万元,同比下降32.15%;负债率38.86%,财务费用755.51万元,毛利率2.87%。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3069.6万,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入0.0万,融券余额增加。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曙光股份(600303)好公司评级为2星,好价格评级为2星,估值综合评级为2星。(评级范围:1 ~ 5星,最高5星)
曙光股份主营业务:汽车前后桥、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客车的生产、销售,属于汽车产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客车制造业。
公司董事长为宫大。宫大先生:1978年2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北京恒通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监,华泰汽车集团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中心总监,华泰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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