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按照《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雅府发〔2021〕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2007年印发的《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修订过程
(一)组织修订。2021年7月3日至15日,按照《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草拟《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市交通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反馈修改意见并采纳,其他部门(单位)无意见。12月29日,按照《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送审稿)》修改形成《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级13个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除市公安局反馈意见被采纳外,其他无意见。在此基础上,2022年1月6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预案进行了合法性论证,形成了《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政府审定。2022年1月7日上报市政府,按规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印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等级划分。二是组织体系。主要包括指挥机构的设置、组成及主要职责。三是监测预警。主要包括市场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监测、应急报告,对建立粮食监测预警系统、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等作了规定。四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响应程序、响应条件,对应急响应和处置的具体流程作了规定。五是应急处置。包括各级别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经费、处置效果、应急结束。对应急处置全过程的具体措施及经费来源、效果评估、应急状态如何结束等作了规定。六是恢复和重建。主要包括粮食补库和应急能力恢复。七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粮食储备、应急网络、基础设施、资金人员、信息化等方面。对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相关保障措施作了规定。八是附则。主要包括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明确了《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发布工作相关细节。
五、有效期
《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办发〔2007〕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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