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15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编制公布首批目录清单,并逐年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形成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我市对标省级层面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结合达州实际,对涉及本市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达州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1〕17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
(三)《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26号);
(四)《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132号)。
三、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各部门(单位)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依申请办理的授益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依据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目录(2021年版)》与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衔接,共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大项201项、子项486项,涉及市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单位),涵盖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办理层级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扩展为省、市、县(市、区)、乡四级,服务类型划分为“主动行使”和“依申请”两类。
四、有关要求
(一)《目录(2021年版)》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国家和省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和省调整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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