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科技局局局长祝世峰解读《枣庄市“墨子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1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墨子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22〕1 号,以下简称《评选奖励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开展“墨子创新奖”评选;《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中明确要求,“开展‘墨子创新奖’评选,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实施意见》指出,对入选枣庄市“墨子创新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 50 万元和 10 万元的资金奖励。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领域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加快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创新创造氛围,拟对在我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过程中,社会生产各领域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创新成就,在重大科技攻关和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取得突破性、创造性重大科研成果或解决重大科技难题,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取得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修订出台《评选奖励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墨子创新奖”申报评选工作流程,同时在我市进一步推动营造创新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奖项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墨子创新奖分为个人类和单位类。单位类申报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高校以及中央、省驻枣机构;参评个人应全职在我市工作。

二是明确了评审程序。每次评选单位类 10 个,个人类 15 个,共分为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组织公示,研究审核,发文公布等七个步骤。

三是明确了奖励支持政策。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50 万元和个人 10 万元奖励并授予奖牌、证书。奖励资金由市级科技发展计划资金统一列支。

五、执行标准

《评选奖励办法》文件公开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科学技术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8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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