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海洋发展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上,做好行政权责事项动态管理,明确职责边界,本年度开展2次行政权责清单调整,形成各类权责事项165项,并补充完善调整事项相关要素。强化对跨市县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等重要审批事项的监督指导,协调各区市依法加快办理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跨市县过户审批43件;在加强监管上,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渔业安全双随机抽查,累计检查渔船335艘。联合市公安局对全市10处渔港的渔船进出港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降低执法检查成本,提升执法监管质效;在优化服务上,召开涉海涉渔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着力破解影响企业发展堵点难点。对涉海政策进行全面分解和标准化梳理,从海洋渔业、减税减费、科技创新等方面对国家、省、市三级政策进行分类提炼,汇编成册,服务企业发展。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研究起草涉海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咨询协商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召开党组会25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119项,确保行政决策民主性、科学性。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印发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设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服务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完成对《威海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10件涉法文件和29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联合编制并印发《威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1版),明确监管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自查等活动,持续抓好薄弱环节改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编制《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20项。编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流程,对合法性审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全年开展法制审核案件52件。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完成本年度行政执法证、行政督查证申领和年审工作。编制2021年威海市渔政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开展渔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年培训500余人次,极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3.强化海洋渔业执法。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商渔共治2021”等专项执法行动22次,累计查获渔具7300余套,累计查获违法违规渔船1052艘。4.完善行刑衔接。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威海海警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威海海警局签订《海上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建立在海上渔事纠纷调解处理、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外执法、海上执法行动协同等方面协作机制,与海警机构共同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管理秩序稳定。

(二)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履行地方性法规起草职责。围绕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生产经营、平台管理等重要内容,在全省率先开展海洋牧场立法调研,协助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完成《威海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涉海涉渔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民法典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内容,对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评估,提出清理建议,保留6件、修改1件、宣布失效2件。完成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保留2件、修改1件、宣布失效2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推进机关人员学法用法。将法治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定期开展法治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参与人数共计400余人次,实现法治学习全覆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涉海涉渔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专题学习,并举行法律知识考试,依考促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举办两轮全市渔船包保责任人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参训人员累计达3600余人次。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度普法计划,编制普法责任清单,选派普法骨干参加广播电台普法,解读涉海涉渔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渔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扎实开展民法典、渔业安全生产、渔船管控和疫情防控等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民法典》、渔业安全生产手册等材料,组织法治讲座10余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案例及普法宣传信息20余篇,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新闻中心、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发布权威信息,不断加强网站内容栏目更新,积极拓展政务信息渠道,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400余条。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各类媒体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6次,依法受理和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4件,办结率10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职责,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寻求司法解决途径,引导来访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局长信箱等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参加阳光问政热线2次,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1次,办理阳光热线咨询8次,办理12345政务热线群众诉求20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9.25%。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我市渔船管控、渔港规范化管理、涉渔“三无”船舶综合整治、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监管、海洋督察、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调度,亲自部署,带头破解行业治理难点重点。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组织在全省率先开展海洋牧场管理立法调研,带头研究起草《威海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意见》等8部重要文件,为谋划海洋经济发展、强化渔船管控、建立依港管船管理体制、开展养殖用海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组织学习,提升素养。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海洋渔业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到海洋领域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两轮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参加人数300余人次,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活动全覆盖。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推进法治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22年,市海洋发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二是健全涉海涉渔制度文件。围绕渔船管控、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监管、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等执法监管重点工作,不断修改完善制度规定,同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行政管理有法可依。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海洋发展领域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加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严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举办法治培训讲座,提升海洋发展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能力。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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