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月13日上午,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范围涉及全市从事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制药、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电子通信设备等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

重点整治内容:一是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二是企业、作坊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是企业厂区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五是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六是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实施演练,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七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专项整治活动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健全监管台账,坚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整治和消除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小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