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邵志媛报道
近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指出:“自2020年9月‘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绿色低碳转型在中国的生产、生活各领域迅速铺开,能源的现代绿色转型脚步也加速前进。中国是农业大国,中国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离不开广袤的农村。没有现代化、智能化的农村能源生产与消费体系,中国的现代能源体系就是不完整的。”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包括“共同富裕”、“能源强国”在内的五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后续能源电力行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分析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能源工作的内涵和重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三方面作出相关部署。
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意见》指出,将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充分发挥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作用,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培育和发展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突破容量和地域限制,建成光伏扶贫电站集中管控体系,提高电站集约化管理水平。
同时,鼓励能源企业联合设备厂商,组织专业化团队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精细化管理维护,保证电站可靠运行和稳定收益,做好电站管护员培训,向脱贫户提供组件清洗、看护等岗位;电网企业继续保障全额消纳,及时结算电费、转付补贴;县级政府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监督管理,定期公开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积极探索扶贫电站参与碳交易市场的路径和模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本次《意见》还提出,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中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为脱贫县打造支柱产业。
“光伏扶贫是我国产业扶贫的一种新探索、新方式,是我国产业扶贫的精品工程和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未来,光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光伏+农业’等综合应用将更加普及。” 吴琦说道。
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
《意见》提出,将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县域为单元,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支持村集体以公共建筑屋顶、闲置集体土地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增加村集体收入。项目开发企业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脱贫户增收。
同时,记者注意到,《意见》指出,要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鼓励能源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建设光伏+现代农业。在适宜荒漠化、盐碱地、采矿采煤塌陷区,推广“新能源+生态修复、矿山治理”等模式。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在县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
有专家向记者分析指出,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吴琦指出,“公司+村镇+农户”是农村地区能源转型的一个重要模式。”农村能源的绿色开发和利用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事务,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一味地追求快速,则会导致反复投入,造成资源浪费。《意见》在风光电力自发用、“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生物质资源利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配售电市场建设、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均采用“公司+村镇+农户”的参与方式,让各方参与进来,共同来推动农村地区的能源转型。未来,相关能源科技企业参与农村能源转型市场中的机会将会更加广阔。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意见》提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引导充电业务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企业在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充换电站,优先推进县域内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使用电动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在旅游景区和特色小镇的应用。探索建立车桩站联动、信息共享、智慧调度的智能车联网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成为农村微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注意到,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逐渐加大,农村地区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做了巨大贡献。在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收官活动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炳锋介绍,2021年1-11月,新能源下乡车型累计销售92.7万辆,较同期增长1.9倍,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改善农村出行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分析称,随着此次三部委发文明确,新能源汽车未来在农村市场的地位有望进一步增强。
对此,吴琦也向记者分析指出:“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和充电桩长期来看是潜力巨大的增量市场。长期来看,未来大型城市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以存量为主,而农村或中小城市以及西部地区将存在持续更长时间的增量市场。农村地区电动车使用对续航要求较城市低,充换电模式需求灵活,且与新能源发展相匹配。随着整县光伏建设的推进,再配合储能,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直流微电网,可以有效缓解电网扩容压力。未来,农村地区在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能设施建设方面将催生出巨大市场空间。”
综上,《意见》为农村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方向,鉴于农村的特殊性,如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成为关键。
对此,《意见》中明确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发挥试点带动作用;二是实施主体多元化;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四是健全完善农村能源普遍服务体系;五是加强农村能源统计能力建设。
其中,加强农村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尤为引人关注,《意见》指出加快建设智慧能源大数据平台,采用数字化方式采集农村能源数据。
“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是农村地区能源转型的重要工具。”吴琦指出,没有计量,管理就无从谈起。随着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统计指标的确立以及能源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显得尤为必要。智慧能源平台一般具有能源大数据、能效管理、智能运维、需求响应、项目管理、能源生态圈、多能协同、现货交易服务、能源金融等多种功能,可以高效实现能源的统筹管理,为实现能源转型提速。未来,面向农村地区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需求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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