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李沧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解读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局长 单海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身宜心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目标,结合李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李沧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青岛市李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李沧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并邀请了高层次专家指导,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了《规划》全文。
  四、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全面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李沧。《规划》共10章,分为三大部分。
  (一)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规划》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系统分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确定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大类20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7项。在拟定指标值时,总的考虑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任务,既积极努力,又合理可行。总的目标是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
  (二)突出“三大理念”谋划重点任务
  一是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坚持绿色发展、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内生动力为着力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绿色发展根基,培育绿色环保产业,优化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
  二是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核心要求。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全过程。在大气方面,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进涉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海洋方面,强化陆岸海协同治理,提升美丽海湾亲海品质,强化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在水方面,全面强化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与水生态环境质量;在土壤方面,坚持风险管控,保障土壤安全。在城市人居环境方面,推动全区增绿提质,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噪声、异味等其他环境问题,打造美好生活典范区。
  三是突出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牵引作用。坚持多元共治,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提升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推动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投入力度,夯实队伍建设,推动规划目标实现。
  五、文件的实施时间
  《青岛市李沧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于2021年12月14日印发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
  联系电话:0532-66088350

  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李沧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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