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本期调整后的股本总额调整列报。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35.04亿元,同比增长78.36%;归母净利润5.67亿,同比增长20.70%,其中:公司天然气供应量约40.67亿方,同比增长38.66%(佛山市内天然气销量约27.24亿方,同比增长45.00%;佛山市外天然气销量约11.68亿方,同比增长27.26%)。天然气业务归母净利润合计3.03亿元,同比减少1%;其它能源业务(热能、光伏、氢能、油品等)营业收入10.08亿元,归母净利润0.46亿元;其他业务归母净利润2.1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136.90亿元,较期初增长55.57%,主要是公司完成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及新设子公司拓展业务,资产规模有明显增长。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6.70亿元,较期初增长40.8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53亿元,较期初增长3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82元,同比增长35.34%。公司经营积累及12月发行永续债8亿元导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期初有明显增长。公司股本9.452亿元,较期初增长70.00%,公司于2021年4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389,200,000股。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进行2021年度业绩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下述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小虎公司提供20,997.6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仓储”)为关联人小虎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元亨仓储接受关联人小虎公司提供20,897.60万元的借款;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提供10万元的借款。

上述交易成为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委派至小虎公司任职的员工后续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所致。相关交易发生时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均为在关联关系出现前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或基于全资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定且未因出现关联关系而对交易条款进行调整,交易条款公允。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责任也已解除。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采取必要的风险保障措施,风险总体可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未产生争议或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虎公司”)提供20,997.6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仓储”)为关联人小虎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元亨仓储接受关联人小虎公司提供20,897.60万元的借款;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提供10万元的借款。

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成为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委派至小虎公司任职的员工后续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致。此外,公司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后,元亨仓储为小虎公司向公司的借款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相关交易发生时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均为在关联关系出现前通过商业谈判确定且未因出现关联关系而对交易条款进行调整,交易条款公允。相关交易均已履行完毕,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17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等开展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合作并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虎公司”)提供20,997.60万元财务资助;针对上述财务资助,广州南沙振戎仓储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更名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振戎”或“元亨仓储”)为小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所持小虎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液化天然气调峰储气库项目合作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以下简称“2020-042号公告”)。2020年4月23日,小虎公司收到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后即根据财务资助用途向南沙振戎提供20,897.60万元借款。

2021年10月20日,南沙振戎已向小虎公司偿还全部20,897.6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年10月20日,小虎公司向公司偿还全部20,997.60万元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对应担保事项相应解除,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2020年4月3日,南沙振戎向小虎公司提供10万元借款;2021年4月20日,小虎公司向南沙振戎全额偿还该项借款及利息。

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11月15日,为加强对上述20,997.60万元财务资助资金的监管,公司委派员工刘春明担任小虎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具体详见公司2020-042号公告;刘春明于2020年11月30日起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业集团”)董事,除此之外其在气业集团无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小虎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上述对小虎公司的20,997.6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元亨仓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以下简称“2021-003号公告”)。因小虎公司已成为公司关联方,故前述元亨仓储为小虎公司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前述小虎公司对元亨仓储提供的20,897.60万元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前述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提供的10万元借款亦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关联方: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GF5XW

法定代表人:罗时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村小虎南三路18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0-01-22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

股权结构:元亨仓储持有100%股权(公司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前,元亨仓储已将所持小虎公司100%股权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能源”)签订转让协议予以对外转让,截至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1-003号公告)

(二)主要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小虎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2日。公司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前,元亨仓储已将所持小虎公司100%股权与元亨能源签订转让协议予以对外转让,截至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1-003号公告。小虎公司自成立至今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小虎公司总资产为27,541.38万元,净资产为-3,108.16万元,负债总额为30,649.55万元;2020年度,小虎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2.7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小虎公司总资产为28,139.28万元,净资产为-3,275.94万元,负债总额为31,415.23万元;2021年1-9月,小虎公司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67.78万元。

(四)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小虎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气业集团董事刘春明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2021年11月15日,刘春明已辞任在小虎公司的所有职务。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小虎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小虎公司提供20,997.6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8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单利),财务资助的保障措施有:小虎公司以其所持土地证号为“09国用(04)第000048号”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元亨仓储以所持小虎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元亨仓储、元亨能源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就上述20,997.60万元的财务资助,元亨仓储以所持小虎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元亨仓储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五年,质押的期间为股权质押协议签署日起至全部被担保债务被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支付和偿还完毕之日、或股权质押协议项下所设定的担保被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解除和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3.小虎公司向元亨仓储提供20,897.6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8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5%(单利)。

4.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提供1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0.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向小虎公司提供20,997.60万元财务资助的年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为4.35%,小虎公司向元亨仓储提供20,897.60万元借款的年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为4.35%;鉴于小虎公司为元亨仓储全资子公司,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提供的1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0.5%。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时,小虎公司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元亨仓储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易价格由相关方基于当时的情况通过商业谈判或基于全资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4月20日,小虎公司已向元亨仓储全额归还上述1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21年10月20日,元亨仓储已向小虎公司全额归还上述20,897.6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小虎公司已向公司全额归还上述20,997.6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元亨仓储为小虎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及股权质押均已解除。

上述交易成为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委派至小虎公司任职的员工后续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所致。相关交易发生时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均为在关联关系出现前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或基于全资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定且未因出现关联关系而对交易条款进行调整,交易条款公允。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的债权人为公司自身,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相关交易均已履行完毕,未产生争议或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98万元。

七、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执行完毕,小虎公司已向公司、元亨仓储清偿全部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5,91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4%;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914.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57%;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42,692.68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37,456.2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1.06%;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九、董事会意见

上述交易成为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委派至小虎公司任职的员工后续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所致。相关交易发生时均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均为在关联关系出现前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或基于全资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确定且未因出现关联关系而对交易条款进行调整,交易条款公允。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责任也已解除。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采取必要的风险保障措施,风险总体可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未产生争议或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公司与小虎公司发生的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小虎公司向元亨仓储的借款以及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的借款定价合理公允;公司控股子公司元亨仓储与小虎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人小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保障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年利率参考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人小虎公司向元亨仓储提供借款,年利率参考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小虎公司母公司元亨仓储向其提供10万元的借款由双方协商确定;元亨仓储为小虎公司向公司借款所提供的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履行完毕或解除,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及相关条款公平、公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26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26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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