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我市地处四川盆地与川西南山地接壤部位,地形高低悬殊,地层岩性复杂,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全市93%的国土面积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成灾快和难治理等特点,呈频发、多发、高发态势。截至2020年底,全已查明的地灾隐患点896处,分布在11个县(市、区),特别是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63处。

为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乐山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共13条意见。

(一)总体要求。阐述了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划片包干、网格管理、生命至上、安全度汛”的“十二个百分百”落到实处的指导思想,提出了2023年,全面完成11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8个威胁县城隐患点综合整治,分类有序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31处,受威胁人数减少10664人,全面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全覆盖开展11个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场镇和区域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专职监测人员技能培训,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构建市、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以“市县乡村组点”六级防灾责任链条为基础,逐级落实包干责任,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金口河区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县城的18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综合整治,逐年完成消除531隐患点和减少受威胁人数10664人指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列入全市重点工作调度推进,保障多元化资金投入,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探索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区县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各地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推动,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明确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调配一定额度政府一般债券,用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承担一定比例的治理资金。最终由县级财政兜底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用好用活政策。整合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和资金,发挥聚合效应,保障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行动计划》的关键点

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全域整治模式。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源头整治,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二是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网格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专职监测人员技能培训,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构建市、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以“市县乡村组点”六级防灾责任链条为基础,逐级落实包干责任,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构建分级治理格局。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型、分层级落实市、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责任,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化目标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权责分明、保障有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四是形成多元资金投入新机制。通过探索使用一般债券、落实受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化投入等方式,整合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和资金,努力拓展防治经费筹资渠道,保障全域综合整治资金需求。

我们希望通过三年的攻坚行动,实现全消减地质灾害隐患点531处,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0664人,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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