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66号文件
明确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85号文件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6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行转移接续办法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南市财政局 |
2022年1月4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66号文件明确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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