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枣交字〔20221                      签发人:李清华

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1,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立足交通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落实经费保障认真传达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按期按要求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的相关任务,并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我市法治指数评估工作的开展,印发了《关于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工作的通知》,调整了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业务科室工作分工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人职责,《枣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清单》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并将述法报告及时上传至市“两考两述”学法用法平台,在述职报告中列入述法内容三是认真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围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印发《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我局承担的34项考核指标,逐条梳理、逐项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承接全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积极推动与交警、运营企业联勤互动,初步建立长效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国省道路政改革,将普通国省道(除涉及高速公路的、跨区域的以及重大执法案件外)的9项行政权力直接下放至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并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举办国省道路政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区(市)的承接能力。二是优化政务服务。认真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及业务流程定制、要素清单梳理等工作,加快推进交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4项“双全双百”事项的办理,将涉及我局的全省通办事项(省际包车客运企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备,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服务。做好政务网上咨询及建议办理,及时给予答复,全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回复率100%。三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对16项由市、县两级审批的交通运输涉企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列明改革事项、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及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了清单。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监管责任,全面营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个领域的监管难题,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严格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等均纳入决策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推进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开展《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已于20215月1日发布实施,成为我市第一部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建立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制定出台《枣庄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管理办法》《枣庄市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技术性文件,研究开发《枣庄市路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系统》《枣庄市农村公路智慧化出行服务系统》等服务软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依法治理体系。《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完成部门阶段起草工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已进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阶段,出台后将为加强网约车新业态服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不合理处罚规定的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平性。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发了《枣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根据执法人员培训规划,每年都拟制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执法机构和各区(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各自执法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结合《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修订,重新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枣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枣庄市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4项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8项,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等执法门类。三是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均实现对卡车司机免费提供热水、应急常备药、法律咨询、临时休息等7项“免费服务”。开展“我与大货车同行,执法与服务同在”跟车体验活动,跟随大货车跑运输共计10次,往返里程2152公里,倾听货车司机心声。加强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问题办理回复,切实维护好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执法大调研、大走访”“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走访企业13家,发放宣传手册460份,征求意见建议10条四是持续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联合公安、环保、城市管理等13个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全市3处治超检测站均完成了引导设施改造,安装了自动称重检测设备、引导提示标牌、实现了引导提示、货车分流、治超检查的有效协同;加强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市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25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截至12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7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06辆次,检查车辆156661辆次,查处超限违法车辆6318辆,卸载分流货物12.33万吨。其中,全市非现场执法处罚车辆4524辆,处罚金额1690.45万元。持续强化非法营运车辆治理。加强出租车市场执法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暗访)行动和学校周边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专项执法集中整治行动9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查处运政类违法违章营运车辆2593辆次;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查道路扬撒行为,开展代号为“清尘4号”的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扬撒类车辆847辆次。六是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公路检查卡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区分类别,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分类进行清理规范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研究建立规范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査卡点设置的长效机制,先后4次顺利完成省厅督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共计581处,其中,规范管理并予以保留102处,取缔、拆除479处。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行政争议调解制度,细化行政调解流程,明确行政调解人员,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12328交通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和我市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受理事项均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复办理,行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政务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了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连续多年被评为办理先进单位。

普法宣传教育有效强化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等制度,将法治学习列入年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集中开展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等,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要求,制定了我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对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6名人员信息进行了汇总上报。1名同志被列入全省交通运输法治专家库,1个集体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基层集体,2名同志获得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个人;2个集体荣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成绩突出基层集体,2名同志荣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成绩突出个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教育有待加强。针对干部职工开展的法治方面的教育培训偏少,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法治宣传手段相对单一,普法效果有待于加强。三是法治基础有待夯实。经费保障及专业性人才队伍力量不足,与法治政府硬件配置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谋划“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管理制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治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各领域和各环节,着力夯实基础,确保制度落地。

二是推进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发布实施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每年组织一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时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深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结构,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四是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提高“一网通办”速度,强化流程再造。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守法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五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信用交通月、路政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制定行业“八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21月7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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