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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