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延续执行的通知

   日前,市发改局下发《关于延续执行的通知》(胶发改字〔20222),在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延续执行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何为新能源汽车?

能源汽车是指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号牌的汽车。

二、为什么要对新能源汽车执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2019年,青岛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51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停车便利支持。2021年,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推动青岛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发改服务2021135)文件规定,全市要打造新型汽车产业生态,对新能源汽车实行优惠停车政策。

三、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如何优惠?

(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悬挂普通号牌的汽车免费停车0.5小时)。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

(二)新能源汽车超过免费停放时限的,扣除免费时限后按照所在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计费。

四、如何贯彻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一是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政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督促各个停车场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实处,

三是强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经营企业的责任。停车场经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延续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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