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出炉全市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705处

 

8月25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存量殡葬设施有序整合,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2020- 2035)》(以下简称《规划》)出台。根据《规划》,德州将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公墓服务体系,建成有示范效应的绿色公益性公墓,满足城乡居民骨灰安放需求。

殡葬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

提倡“绿色殡葬、低碳殡葬、人文殡葬”的理念,建立与德州市总体发展相适应的殡葬设施体系,采用渐进式节地型殡葬设施布局方式,由粗放式扩张向内涵式提高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满足城乡居民殡葬需求。

同时,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贯彻少占地、不占地的原则,围绕“殡、葬、祭”全过程,以绿色为目标,以政策为导向,以技术为保障,大力推进以节地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殡葬。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注重殡葬文化的传承,诸如临终关怀、遗嘱文化、死亡教育、死亡观念、殡仪习俗、丧仪文化、祭祀文化等。此外,还要根据地形地貌注重地方特色差异。

不对经营性墓地新增选址

目前,德州市域范围内共有殡仪馆11个,占地30.88公顷;经营性墓地8个,占地40.35公顷;公墓、散坟及祠堂穴位或格位884799个,占地1685公顷。殡仪馆为现状保留殡葬设施,其中在德州市殡仪馆东北部规划殡仪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6.7公顷,完善德州市殡仪馆的综合服务功能,对规划保留殡仪馆应加强绿化景观建设,完善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守灵设施等配套设施,以满足殡仪人群需求。未来应充分利用现有用地完善殡仪服务,主要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整合、骨灰存放、临终关怀、集中办丧、守灵、生命教育、殡仪祭扫、休闲服务等功能。

镇(村)级殡仪服务站本着均衡性、公平性原则,结合重点镇、中心镇、规模较大的村或多个村庄联合建设,在乡村地区设置殡葬服务站(集中办丧点),殡葬服务站原则上不单独占地,宜与镇级公墓及较大规模的村级公墓联合设置,服务范围以属地为主,提供办丧、守灵、餐饮、骨灰临时寄存、综合服务等。

根据《规划》,经营性墓地保留现状8处,保留经营性墓地原则上不再许可扩大既有墓地占地面积,鼓励建设少占地的塔陵式公墓或地宫式格位公墓,向空中和地下发展。原则上不对经营性墓地新增选址,新增经营性墓地应以服务半径和人口数量为主要考虑因素,作为公益性墓地的有效补充。

规划公益性公墓1705 处

《规划》提出,未来殡葬设施的建设,由墓葬逐渐向集约化、生态化的骨灰堂、节地生态葬转变。移风易俗,推进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城乡殡仪服务体系网络。节地生态安葬点的建设需要包含殡、葬、祭多元功能以及相关服务配套,将绿色殡葬与人文殡葬有机结合,把运河文化、孝德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入到安葬点的建设中,提升服务品质和文化内涵。

同时,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守住城市发展为底线,作为殡葬设施建设最严格的屏障,同时针对不同的设施区位、设施品质提出差异化的控制原则,遏制无序发展的势头,最后通过逐步引导人们接受更为集约、生态的殡葬形式。

按照《规划》,德州市域共规划公益性公墓1705处,规划用地总面积436公顷。其中,县级(市、区)公墓19处,规划用地总面积47.96公顷;镇级公墓175处,规划用地总面积150.69公顷;村级公墓1511处,规划用地总面积237.44公顷。本次规划市级、区级(县级)共计19处、面积47.96公顷,德州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镇级公益性墓地7处、面积11.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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