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为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德委发电〔2020〕3号)明确要求编制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要求,市应急局牵头编制了《德州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三、出台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规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四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一是总体要求。二是规划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二是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五是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六是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七是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八是完善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九是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第三部分:重大工程。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行动计划。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四是加快人才培养。五是注重绩效评估。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