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转发《关于加强全省牛羊禽屠宰加工监督管理推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有关部门:

现将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牛羊禽屠宰加工监督管理推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鲁牧屠管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摸底数,建台账

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牛羊禽屠宰场点底数和行业现状,并将摸排的基本情况分类分级进行登记造册。

二、抓宣传,严管理

各区市要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督促屠宰经营业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强化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牛羊禽屠宰在生产流通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明思路,促升级

各区市要结合辖区实际,尽快出台辖区内牛羊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牛羊禽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置规划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whdgs2018@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全省牛羊禽屠宰加工监督管理推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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