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规划》政策解读

《山东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规划》政策解读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我委联合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科技创新“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新方向。山东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入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助推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为实现“健康强省”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科技创新积极因素加速集聚,创新驱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

、编制依据和起草过程

按照《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科技厅相关规划内容,我委组织开展了“十四五”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政策研究,起草了《规划》。在规划起草过程中和完成初稿后,先后多次征求委内相关处室、16市卫生健康委、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等部门意见,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各类修改建议17条,充分吸收。

、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4个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主要是从宏观上明确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具体指标和数字在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的内容及专栏中予以体现,坚持宏观与具体相结合。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前沿和交叉科学技术创新、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支撑、夯实重点人群健康科技支撑、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有效转化等7个方面确定到2025年,全省争创2-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个左右国家分中心,形成国家中心、国家分中心、省中心、省分中心四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体系,助力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重特大疾病诊疗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10+1”中西医结合重点疾病防治项目。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科卫协同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才培养、优化科技管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监督评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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