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政策解读

  《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15日,我市印发了《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污染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农村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特色的现代乡村,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体现平度特色的农村发展道路。

  二、制定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最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率,实现平度市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四、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19等文件要求,结合平度市农村实际,制定《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向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修改了规划。

  五、规划范围

  涵盖平度市下辖的李园、东阁、同和以及白沙河4个街道,新河镇、大泽山镇、店子镇、田庄镇、明村镇、崔家集镇、蓼兰镇、南村镇、仁兆镇、古岘镇、云山镇以及旧店12个乡镇。

  六、规划期限

  近期:2019-2025

  远期:2026-2035

  七、规划主要内容

  分析现状排水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平度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污水治理模式;

  划分污水收集排放区域,科学预测水量,根据预测污水量,核算现状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规模,并提出保留、扩建、改造的建议;

  根据污水收集排放区域,科学预测用水量,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

  对各工程项目的分期实施作出安排,本着“立足需要、适当超前,先急后缓、量力而行”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

  对排水工程进行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对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实施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八、农村污水主要治理模式

  1.集中拉运处理模式

  在改厕完成及相关制度健全的基础上,灰水(餐厨洗漱用水)通过污水管网进行收集,排入污水收集池,通过污水罐车抽吸运输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市政管网。

  2.市政纳管处理模式

  位于城镇周边的行政村,综合考虑建设投资、管网建设难度等因素,对具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条件的,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模式

  对不具备纳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且排放要求较高的大中型单村或联村,可选择村级集中处理模式,单独或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采用管网就近收集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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