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明确崂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分工和推进流程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导、社区协调、居民参与、企业运作”的“五方联动”机制,不断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新格局。

  二、文件出台目的

  工作要求: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发挥属地作用,主导推进保障;三是前置启动条件,提升改造质效;四是财政资金兜底,强化考核评价。

  目标:为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作抓紧抓实,形成合力高质量推动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科学谋划、顺畅推进、有力落地,结合本年度试点经验,就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流程再进一步明确,请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本通知内容,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3.任务: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 12月31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急缓程度、结合财力状况推进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文件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1〕4号)。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关于明确压实崂山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分工和推进流程的通知》共核心内容包括三大部分,分别是:工作要求、职责分工、推进流程。

  推进流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宣传摸底-申报计划-前期筹备-组织实施-联合验收-审计结算-综合评价-长效管理”的8模块24项环节流程,科学推进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关键词解释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经梳理,崂山区符合条件的共有157个小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内容是指对城镇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的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包括符合条件的部队零散公寓。

  改造内容:按照基础、完善、提升三类,对城镇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进行丰富和提升。基础类:主要包括拆违拆临,改造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设施,进行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入地)、垃圾分类等。完善类: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公安警务用房、智能信包箱和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卫生健康、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建设等。提升类:主要包括提升养老、托育、托幼、家政、商业以及智慧社区等服务功能。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住建局

  解读人:牛永波

  联系电话:0532-8899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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