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提供更多机会

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措施。

此次国常会的提法,延续了此前的政策部署。会议提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严禁收取借读费、赞助费。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提供更多机会。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

“延续了开年以来的中央要求。”一位长期关注流动儿童教育的研究者告诉南都,“说明中央在持续盯着地方落实。”

今年3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曾在国新办就“十四五”规划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将继续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降门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学位政策,特别是将随迁子女占比比较高的民办学校优先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

他当时披露了一个关键数据,2020年85.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者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服务。“这个比例和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是大体相当的。”他说,“从去年情况来看,只有三个省份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曾有学者将随迁子女教育情况评价为“入学不易升学更难”。“进入新世纪以来,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四个代表性核心政策以及若干异地中高考政策,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平、异地升学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现有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户籍制度等是制约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主要制度性障碍。”来自沈阳师范大学的一篇论文称。

据南都此前报道,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的《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评估了16个城市流动儿童入学政策的友好程度。分析发现,各地主要采用“积分入学制”和“材料准入制”明确流动儿童能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

其中,采用积分入学制的地区,对父母个人素质(如学历、技能、发明)、个人基本积累(如居住年限、工作、社保、公积金)等要求各有侧重。而材料准入制最大的特点是不稳定,例如,对“连续缴纳社保”和“连续居住(租房完税证明)”的要求时宽时紧,抬高了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门槛。

大体上看,常住人口规模比较小的城市,对流动儿童更为友好。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看来,流动儿童的入学门槛不宜过高,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很难满足要求。

另一方面限制来源于异地中考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一篇论文分析了60 个城市的异地中考政策差异。研究发现,60个城市的异地中考政策总体较为宽松,但区域差异明显;北京、天津、上海的异地中考政策限制条件较多;东部地区、华南地区的教育资源紧张,教育供需矛盾较大。

作者建议,调整以户籍为限定条件的升学考试制度与录取制度,建立以学籍为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城市的教育发展规划中去;加强流入与流出地教育政策之间的衔接,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升学与录取工作。

虽然相当一部分地区都出台了异地中考政策,但部分地区附加了对报考学校的限制。例如,有的地区政策较为“宽容”,允许异地中考时报考重点高中;有的地区仅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还有的地区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仅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异地中考政策显著影响随迁子女的高中教育选择,且不同入学门槛有着不同的影响作用。”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讲师陈宣霖在今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分析。

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一直在中央政策关注范围内。近年来发布的中央全会公报、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等均有涉及。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常会提出,“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提供更多机会。”

目前看,多地在政府规划中逐步纳入了关于随迁子女内容。12月初发布的《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提高随迁子女的教育服务保障水平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逐步将外来常住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 高中教育、 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以本地学籍、居住年限、连续接受教育年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全面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

“促进社会公平很重要的是保障教育公平。”此次国常会通稿提到。(记者 宋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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