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修订了5方面内容
1、取消了市级众创空间备案,今后只开展市级众创空间进行认定工作;
2、统一了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三类物理空间的最低要求为500平方米开放式空间,20个创新工位;
3、创业团队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间由12月缩短为6个月,初创企业入驻时间由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
4、每名创业导师每年至少指导服务创业团队、入驻企业企业2次;
5、开展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优秀和良好的给予奖补。
二、增加了补助资金的相关内容
1、绩效评价每两年一个周期,绩效评价优秀的奖励补助15万元,良好的10万元;
2、绩效评价优秀的,次年不参加绩效评价,第三年参加绩效评价时,需提供两年的运行情况;
3、绩效评价良好的,次年绩效评价获得的补助资金仅补助差额部分;
4、同时运营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机构,若同一年度皆获得了绩效评价奖励,则只就高给予补助。
三、界定了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众创空间改善创业条件、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举办创业活动等。如仪器设备购置、场地维修改造、免费提供给创业者使用的场地房租的支付、宽带接入、创业服务公共软件购置、线上服务内容开发、创业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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