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有关政策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张店区积极转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有关政策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确保在采购活动中充分落实公平竞争原则。
四、重要举措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通过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充分落实企业公平竞争相关要求。
3.畅通救济渠道,依法受理质疑、投诉,平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解读人:张店区财政局 局长 王建军 电话:28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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