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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规范和指导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工作,为筛评优先控制化学物质提供支持,现批准《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1229-2021)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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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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