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科技局“六稳”“六保”政策落实情况

(一)关于印发《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落实方案汇编》的通知22条,“2021年,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省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发展粮食种业及优质专用小麦生产。

  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掌握本年度农业良种工程支持重点。

2、已完成。根据市科技局工作要求,对区内涉农项目开展摸底征集。

3、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区科技局进行了多场次政策宣传,于5月份组织进行了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因我区企业产业领域原因,本年度无企业进行良种工程申报。

(二)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落实方案汇编中的第二十四条,“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使用省级编制周转池,引进的省外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 200 万元和 100 万元经费支持;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位高校、自然指数前 100 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后,与新型研发机构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级财政统筹给予 15 万元补助。” 工作任务第2条,“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和备案, 做好省对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率,聚集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加大研发投入, 提高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进行绩效材料指导、审核并网上填报,目前绩效材料省厅已审核结束,2家企业通过绩效;组织我区2家符合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的企业网上备案填报,国创中心成功进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三)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落实方案汇编中二十五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工作任务第1条,“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各项工作建设。”

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根据备案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的企业进行材料指导、审核并网上填报,目前材料已完成省厅审核及现场实地考察工作,国创中心成功进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四)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二批)落实方案汇编中第三十二条“从 2021 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集成电路专项基金,面向全球支持优秀科技人才联合我省团队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别设立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该项政策根据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目前已采取印发宣传册、政策宣讲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对符合指南申报要求的企业积极做好培育、申报工作。

2、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已组织组织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省、市资金扶持。我区2家企业积极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3、已完成。该项政策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企业开展山东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申报工作,我区共2家集成电路领域企业申报。

(五)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二批)落实方案汇编中第三十六条,“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和科技增信评价体系,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提高到2000万元。”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源头挖潜,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储备库。在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提高政策知晓率的基础上,重点企业重点宣传,全面深入发掘潜力企业,扶持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壮大。2021年我区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编号的企业数量已达154家。

2、已完成。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创新券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创新券补贴条件的企业登录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区6家企业使用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申请创新券共计14112元。按照市工作部署,为参加山东省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参赛辅导、模拟路演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3、已完成。按照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市级资金扶持。我区共14家企业申报2021年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5个项目入选拟立项名单。

(六)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二批)落实方案汇编中三十八加快推动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考核评价优秀、良好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经费支持。

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并依托我区企业星科技术转移(山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科技服务、技术经理人培训等活动共3场,包括“2021年度淄博市技术转移人才(初级)培训班”、“2021年度科技交流活动”、“淄博市(第二期)暨高青县技术转移人才(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助力于淄博市系统化、特色化、职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七)关于印发《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落实方案汇编》的通知第十七条,“对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根据市科技局工作要求部署,加强涉海技术开发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参与沿海地区企业、科研院所涉海技术开发。

  2、已完成。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区内企业加强与沿海区域的合作,力争参与海洋相关技术联合开发。

(八)、关于印发《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落实方案汇编》的通知第十九条,“针对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领域“卡脖子”技术,编制核心技术动态清单,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年度给予重点支持。”

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根据市科技局工作要求部署,加强涉海技术开发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参与沿海地区企业、科研院所涉海技术开发。

  2、已完成。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区内企业加强与沿海区域的合作,力争参与海洋相关技术联合开发。

(九)、关于印发《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落实方案汇编》的通知第二十七条,“针对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领域“卡脖子”技术,编制核心技术动态清单,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分年度给予重点支持。”

工作完成情况:

1、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省、市资金扶持。我区共2家企业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2家企业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4家企业申报2021年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5个项目入选拟立项名单。

2、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省、市资金扶持。我区共2家企业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2家企业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青岛科技大学鲁中安全环保工程与材料研究院等14家企业申报2021年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5个项目入选拟立项名单。

(十)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落实方案汇编中第三十六条,“集中力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攻关,组织实施2021 年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统筹安排 60%左右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新动能,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材料、生物工程技术、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省、市资金扶持。我区共2家企业申报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2家企业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4家企业申报2021年淄博市重点研发计划(市外校城融合)项目5个项目入选拟立项名单。

(十一)省“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落实方案汇编中第三十七条,“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每个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

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部署,根据申报通知及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今年,我区共新增4家省级创新平台,7家市级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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