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局、财政局,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文昌湖区投资促进中心、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和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工指〔2020〕9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工指〔2021〕66号)和《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135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安排部署,我市获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主要有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新业态发展项目、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项目、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及关键零部件等进口项目、茧丝绸项目、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对外投资合作项目。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有: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各项目资金的实施细则(附件2和附件3)要求提报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须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核对材料原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于12月3日前将联合行文及《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三份)分别报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财务科和市财政局工贸科,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基础纸质材料(中小开项目各区县分项目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一式两份,含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经科 王俊捷 电 话:3191192
财务科 马 娜 电 话:3167571
市财政局:工贸科 孙华义 电 话:3887283
附件:1.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实施细则.docx
3.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实施细则.docx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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