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巩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1]10号)等文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莱西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体内容
内容对象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包括主管网、支管网、沟渠、沟盖板、入户管、检查井、沉淀池、集水池等)、污水处理终端(村级污水处理站)及与系统相关的构、建筑物、机电设备、附属设施、污泥处置设施等。
三、基本要求
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排放标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试行)》结构上主要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运维主体内容: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终端及与系统相关的构、建筑物、机电设备、附属设施、污泥处置设施等。运维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排放标准
第二部分为各级部门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负责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污泥处置等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第三方运营维护单位是运维主体,负责村级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中心的建设、运行维护;所有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的污水抽吸转运;存量污水管网设施的巡查、运营维护。
第三部分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内容。明确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及要求;明确运营维护单位设施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职责。
第四部分为应急管理。运营维护单位要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报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备案。每年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演练。
第五部分运维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均作为运营费用支付的依据。
第六部分监督投诉。莱西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为12319。
第七部分附则。该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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