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20〕50号)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立足宜宾实际,安排市教育体育局牵头代拟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
二、目标任务
为推动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提档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制定过程
2020年8月,市教育体育局草拟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第一次征求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修改意见。
2020年9月,修改完善后第二次征求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修改意见。2020年10月,结合省体育局关于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20〕50号)的政策精神,再次修改完善。
2021年2月,结合省、市十四五规划及全市建设“幸福宜宾”城市体育设施提升工程等工作要求,再次更新完善了方案内容,第三次征求市级相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修改意见。
2021年4月,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再次对方案内容修改完善,形成最新《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送审稿)》。
2021年5月,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再次精简内容后定稿。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结合宜宾实际,从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壮大体育产业发展载体、培育壮大体育市场主体、完善体育场地供给举措、加大体育保障工作力度等七大方面,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我市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推进体育服务业发展
1.做大健身休闲产业。
重点打造:环长江国家级健身休闲运动中心、东部竹石画镜健身休闲示范区、南部田园僰道健身休闲示范区、西部山水康养健身休闲示范区。
加大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鼓励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特色经营、创新发展。
推动特色品牌创建:积极打造“一地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休闲健身品牌。
2.繁荣竞赛表演产业。
鼓励各区县政府加大国内外高水平赛事申办和引进。
对区县政府安全规范承办的国家和省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办赛。
创新办赛模式,推动体育赛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加强赛事公共安全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
3.发展区域特色产业。
深度挖掘彝族文化、苗族文化、僰人文化内涵,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风情体育项目。
加大足球发展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
(二)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的
引导南溪区、三江新区等地传统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
通过多种形式,扶持“专、精、特、新”的中小体育企业发展。
鼓励体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建体育用品研发制造中心,争取各级产业发展资金予以支持。
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承接成都、重庆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
(三)优化体育消费环境
鼓励体育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优势,为体育消费提供优质服务。
扶持发展一批项目培训的专业机构。
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
原则上不得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四)壮大体育产业发展载体
推进体育场馆一体化模式,建设以体育场馆为核心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
支持旅游景区升级改造成体育综合体。
(五)培育壮大体育市场主体
培育、扶持我市优秀企业,打造一批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产品品牌,鼓励我市优质体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吸引体育科研院所、体育高科技企业到宜宾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生产。
引进外商投资我市体育产业,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六)完善体育场地供给举措
1.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
实施“幸福宜宾”城乡体育设施两年提升行动,有效补齐全市体育基础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支持各地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建设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
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普及推广冰雪运动。
2.做好体育场馆运营建设。
落实《宜宾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及体育场馆规划》,以承办全国和省级重大体育赛事为目标,规划建设一批能满足省运会和国家级、省级单项赛事需要的体育场馆。
加快宜宾大学城高教园、宜宾国际高职园体育场馆建设,利用各院校资源,积极推动开放共享。
(七)加大体育保障工作力度
1.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
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水电气等价格。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鼓励市属大中专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会同企业、园区、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体育人才。
支持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产、学、研、训基地,培训复合型体育人才。
将退役运动员纳入全市人才资源体系,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聘用为管理人员或教练员。
3.落实服务监管责任。
将体育产业工作纳入全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工作内容,按照部门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实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