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启动标准

“2021年新修订的《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调整移动源管控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和系统、协同治污的能力。”这是12月20日,记者在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通气会现场,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就《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解读。据介绍,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更加严格,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中的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浓度变化导致空气质量指数超过启动标准均可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在移动源管控措施方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在黄、橙、红色应急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期间,机动车必须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货运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规定在中心城区不同片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研判预报,按程序发布预警,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区县通知排污单位提前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准备,全力减缓重污染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进一步保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记者 秦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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