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进一步明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
        背景一: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 号),提出了改革目标是“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背景二: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 号),提出了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要求。
        背景三:市委、市政府2020年《印发〈关于推进“盐都未来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委发〔2020〕18 号),提出了普通高中育人目标与发展目标。
        背景四: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1 号提案提出了《关于创新思路举措重振自贡高中教育辉煌的建议》,为办好1号提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思路举措重振自贡高中教育辉煌的建议提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出台自贡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意见。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盐都未来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思路举措重振自贡高中教育辉煌的建议提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强烈家国情怀的新时代盐都青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实施意见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校长、教师专业能力显著提升,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德智体美劳“五育”体系更加完善,优质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教学质量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努力进入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创建 3 所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2 所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力争新创建 2 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 所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 2 所市级特色普通高中。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
        (一)要完善普通高中“五育”体系。一是要突出德育实效,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二是要提升智育水平,深化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生学科素养、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三是要重视身心健康,丰富学校运动项目和体育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良好锻炼习惯,发展学生运动能力,加强向高校和高层次运动队培养和输送体育人才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养成积极健康心理。四是要增强美育熏陶,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加强向高校培养和输送艺术人才工作。五是要加强劳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
        (二)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一是要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建立和完善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教学、综合实践管理体系。二是蜀光中学、富顺二中、荣县中学要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三是要优化校点布局,按照“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原则,逐步撤并 4 所一般普通高中。四是要集中市、区县两级资源,加大投入,重点建设 8 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不断提升民办普通高中办学品质。加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不断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五是要积极推动创建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市级特色普通高中工作。六是要力争在东部新城新建 1 所普通高中学校。
        (三)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一是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科核心素养要求,准确制定教学目标,精心选择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方法和作业测试。二是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以师生为中心的智慧教育教学环境。三是要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加强课堂教学组织管理,做好课堂教学模式的总体设计,着力构建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四是要积极探索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学生自主学习方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探究。五是要充分挖掘课程资源,改进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全面实施分类分层选课走班教学。规范和加强集体备课,全面实施课堂教学考核评价,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是坚持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不断改进和完善高中考试招生制度,加强高中招生考试命题管理,探索多形式命题制度,建立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人员培训,提高命题质量。二是要加强初中学生学业成绩管理,严禁学校、培训机构和任何组织、个人炒作初中学生学业成绩。三是要落实高中段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政策,适度控制和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新产生 55 人以上大班额。四是要严格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和统一录取招生入学政策,严禁争抢生源。五是要有序调整普通高中市内招生范围,引导学生市内合理流动。六是要支持特色普通高中或特色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艺术、体育特长学生。七是要完善初中学校向市内输送优质生源激励制度,加大对初中学校、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招送生等问题的治理力度。
        (五)要深化质量评价制度改革。一是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评价体系、加强质量监测,加大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全市普通高中办学积极性和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指导学校加强过程评价,转变育人观和评价观,不断提升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二是2022 年底前,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等评价制度体系。
       (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2021 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新一轮教职工编制核定,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二是要选优配强普通高中领导班子,特别要注重选优配强“一把手”,倡导“教育家”办学。三是要完善教师选聘办法,放宽选聘渠道,扩大学校选聘自主权。四是要创新校长、教师培养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校长管理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选课走班教学等能力。五是要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普通高中优秀教师收入水平,充分调动普通高中教师工作积极性。六是要制定优秀教师、高中领军人才、突出贡献教师职称晋升(晋级)激励政策,灵活职称评聘,形成激励优秀教育人才的长效机制。七是要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激励办法,提高激励标准,扩大激励范围,加大激励力度。
        (七)要强化教研支撑。一是要制定教研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教研人员培训,提高教研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研机构教研、指导、服务普通高中教育能力。二是要加大对教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对优秀教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晋升及评优评先给予适当倾斜。三是教研机构要深入开展推门听课、评课、录课活动,培育、遴选、推广一批优秀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课例。四是教研人员要定点联系普通高中学校,深入学校上示范课、听评课,每学年分别不少于 2 学时、100 学时。五是市、区县两级于 2023 年底前配齐配优教研机构普通高中学科教研人员。
        (八)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要持续优化校舍功能,加强学科数字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功能教室建设,积极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加强学校装备配备及更新,满足新高考教育教学需要。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各区县政府要制定 2022—2025 年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计划,于 2022 年底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备案。确保到 2025 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装备配置标准。
        六、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市、区县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建立市、区县政府“一把手”挂帅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督办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师资、校舍、设备、运转经费等资源不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一是要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建设和运转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础标准达到每生每年 1000 元。二是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程序分类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要探索推行普通高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服务。
        (三)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组织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创新校长培养和选任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建设,会同教育部门研究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和建立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完善普通高中教师选聘办法、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实办法,研究制定普通高中优秀教师、领军人才、突出贡献教师职称晋升(晋级)激励政策。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要配合做好文化引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项目工程建设。团市委要指导学校做好团建和相关教育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校舍改善、经费投入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将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市教育体育局要按照评价考核要求,切实加强对区县教育体育局、学校的评价考核。
        (五)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形成合力,积极支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深入宣传正确教育观念和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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