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川办函〔2016〕178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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