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出具的《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南航集团发[2021]25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南航集团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803,571,428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含人民币450,000.00万元)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55,028,969股(含855,028,969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港币180,000.00万元(含港币180,000.00万元)的总体方案(前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合称“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发行亦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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