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播放视频
《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航空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的特点。近年来,各地普遍加大了航空产业的扶持力度,抢抓航空产业发展风口。去年以来,湖南、江西、安徽先后获批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今年初,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成立,国家民航局陆续派多个调研组到全国各地调研航空产业和通航产业发展情况。面向“十四五”,随着国产商用飞机ARJ21交付使用,C919即将迎来首架交付,CR929加速研制,围绕中国商飞及其供应商的扩产、试飞、研发、维修、交付服务等需求激增。波音、空客等整机制造商将围绕各自产业链需求,稳步推进关联环节在中国的产业化进程。新一轮科技革命、国防现代化等行业发展,将加速无人机、通用航空等应用模式变革,促进消费市场发展,航空产业将迎来万亿级市场规模。
面对机遇,我市确立了支线运输、通用航空、航空产业“三位一体”发展战略,搭建了“1+N”通航体系,形成了具有示范效应的“日照模式”,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当前,我市航空产业正处于“多点开花,加快发展”阶段,产业链比较完善,涵盖航空研发、飞机制造和维修、飞行培训等领域。但我市产业支撑不足、集聚不够、人才缺乏等问题逐渐显现。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对航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市航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班,先后走访调研日照山太、飞奥航空等13家航空企业,与市直相关部门、区县、企业、高校座谈会商6次,广泛学习借鉴湖南、浙江、江西等省份先进经验做法,并咨询了西工大、沈航大、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等院校多位专家教授的意见,制定了《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分为三个部分,提出了21项措施。
(一)总体要求。分为发展基础、总体思路、发展目标3个方面。
(二)发展重点与政策支持。分为园区建设、支线运输、通用航空、航空产业、“航空+”新业态5个方面。
1. 园区建设。分为加快空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提升通航产业园区建设水平2项措施。
2. 支线运输。分为推进日照机场改扩建、提升航空运输能力2项措施。
3. 通用航空。分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发展飞行营地2项措施。
4. 航空产业。分为提升航空制造能力、发展航空器维修业、支持飞行培训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支持航空企业加快发展、打造航空创新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和招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8项措施。
5. “航空+”新业态。分为发展航空科普教育、扩大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范围、大力发展新兴业态3项措施。
(三)保障措施。分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对上争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宣传推广4项措施。
三、政策重点内容解读
(一)加大航空货运扶持力度。对国内、国际航线全货机给予补贴。
(二)支持通用机场和飞行营地建设。对建设A类、B类通用机场按照工程费用的10%给予补贴,单个机场不超过1000万元;通用机场每安全飞行1万小时给予100万元补贴。根据中央财政政策,对飞行营地按照工程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飞行营地不超过1000万元。
(三)支持航空制造业发展。对市内航空制造企业新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额定载重100千克以上)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对每款航空器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补助。对新取得国内外航空监管机构(中国民航局、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欧洲航空安全局)整机、发动机、航电系统、飞行控制系统等适航认定证书,并开展销售业务的航空制造企业,给予每个资质最高补助100万元。首次取得有关资格认证的企业,每个资质给予适当补助。
(四)支持航空器维修业发展。对获得国内外航空监管机构颁发机型维修许可证的,单个给予20万元补助。扶持国产飞机维修企业发展,对取得国产飞机维修项目许可证的,单个给予20万元补助。
(五)支持航空培训业发展。市内航校学员与航空公司签约委培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助学贷款,市财政贴息50%。对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证照的,按照商照3000元/本、私照2000元/本、运动照1000元/本的标准给予培训企业补贴。
(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列入市政府百项重点工业项目和百家重点工业的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购置设备投入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未列入重点工业项目库和非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50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额给予不高于2%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七)打造航空创新平台。航空企业科研机构年内新购入科研设备投资超过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最高补贴1000万元、600万元和300万元。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按建设进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补助,在建设前期可按建设单位先行投入资金不超过30%的比例,且不超过300万元安排引导资金,用于购入研发设备进行技术研究。
政策原文:日政字〔2021〕84号(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