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我市城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企业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同时确保燃气主管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服务的指导与监督有据可依,制定燃气服务质量标准。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 51、《液化石油气》GB 11174、《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服务水平,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燃气行业持续向好发展。
四、主要内容
《标准》共分十二大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范围、规范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供气服务、用气服务、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投诉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服务质量评价。
五、重要举措
评价指标共分为基本要求、客户满意与投诉、供气质量、供气可靠性、燃气安全管理、服务窗口管理六大部分,初步实现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企业整体服务质量,有效加强城镇燃气企业自我规范管理与政府宏观监管,促进我市燃气企业鼓舞质量持续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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