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等监管制度的通知》(胶发改字〔2021〕9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推进粮食产业购销、收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做好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修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等监管制度的通知》(胶发改字〔2021〕90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范围
适用于市发展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机构职责、基本原则、实施主体、“一单两库”建设、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抽查实施、检查证据及档案管理。
三、决策依据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鲁发改许可〔2019〕103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发改许可〔2019〕1086号)、《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双随机办〔2019〕2号)、《青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青双随机办函〔2021〕4号)《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等。
四、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适用范围、决策依据、术语定义等共计10条。对制定的必要性、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概念等内容和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匹配和分组,具体检查方案的编制,现场检查的实施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五、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对粮食的管理和维护,制定部门内部随机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组织实施随机抽查,不断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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