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住建部发布消息称,截至10月底,全国已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4万个,提前完成全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的目标任务。有机构估算,今年有望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万个。
为什么能提前完成?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主要是两方面原因:其一、经过2019、2020两年的大规模试点后,各地都更有经验了,今年旧改的进度明显加快了;其二、政策的不断优化带来的是手续的简化、门槛的降低、办理路径的畅通、办理效率的提高。尤其是在旧改重要内容“加装电梯”方面,这两年政策升级优化了不少,比如“取消一票否决制”,比如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部分费用等。
注意,“新开工”和“最后完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文件,“旧改”主要涉及三大项内容:第一是基础类,主要是水电气路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也包括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建筑节能改造;第二是完善类,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但重头戏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第三是提升类,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比如助老、托育、家政保洁等。改造的原则是“立足实际,需改则改”。
对于“基础类”和“提升类”虽然文件强调“坚持居民自愿、应改尽改”,但这两项对于老旧小区及其居民来说是刚性需求,所以改造的完成率一般能达到99%以上,但是对于第二项“完善类”内容,尤其是针对“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正因为是“尊重居民意愿、能改则改”,所以现实中推进起来才异常困难。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2021年上半年,全国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量不足5%。以成都市为例,全市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单元约30000个,但截止到2021年9月,成都市一共完成电梯安装1474台,占比仅4.9%。
近年来,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量极低,是因为对电梯的需求不够强烈吗?当然不是。据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统计测算,全国1980年至2000年建成的老旧住宅约80亿平方米,70%以上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无电梯。而出行时上下楼梯对老人属于负重运动,易引起膝关节疼痛,因此更多老人倾向居住在低楼层,43.7%的老人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多层住宅楼梯改造或者加装电梯。值得一提的是,经机构测算,全国老旧楼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在200万台以上。
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内容,更是千千万万老楼居民的迫切需求,同时与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息息相关。那么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在现实中真正推行起来却阻力重重?
专家一针见血给出原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件有利于绝大多数业主的好事,但同时也损害了少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换句话说,楼上楼下邻居之间的意见未能达成一致,才是导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迟迟无法推进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大家的意见无法统一?说白了就是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诉求差异。
在老楼加装电梯过程中,1楼往往是那个关乎成败的最关键因素。当6楼兴致冲冲地找到1楼谈加装电梯方案时,往往会被1楼的一句“坚决反对安装电梯,没商量”怼得哑口无言。对此,笔者接触的多位老旧小区居民,都有很强烈的共鸣。很多人都表示,政策支持加装电梯,楼上业主也都没有意见,需要的资金和加装电梯的方案也都准备好了,但最后往往都是因为1楼不同意且从中阻挠,最后未能实现“老楼电梯梦”。现实中甚至有很多因为加装电梯而对簿公堂的真实案例。
我们举两个真实例子:1、11月24日,南充市嘉陵区某小区某单元4-7楼的14名住户将1、2楼的5名住户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决5住户停止阻碍施工,配合履行该单元电梯加装合同。在这起纠纷案件中,1、2楼就明确反对安装电梯的3个理由:一是影响采光、通风,还会带来噪音;二是用不到,没义务配合楼上居民;三是加装电梯后会导致房价下跌,房子贬值,给自己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最后法院的判决是,要求邻里之间要本着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的原则处理好关系。对于1、2楼提到的三个反对理由,法官明确,前两条要由专业机构鉴定,如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1、2楼不得再阻挠,第三条法官明确表示“在没有妨害业主应有的相邻权规定下,此主张不予支持”。
2、12月15日,上海虹口区的某小区,19户业主把1楼的1户业主告上了法庭。起因是1楼该用户最初同意安装电梯,且在征询表上签字同意加装电梯,但中途反悔。为了阻止安装电梯,1楼该住户便通过“剪断电线”的方式阻碍施工,百般阻挠。法院审理认为: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系政府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人口老龄化需求而推行的一项实事工程。电梯安装或许会给底楼住户的采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底楼住户应当给予其他业主安装电梯的便利。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1楼住户应立即停止对加装电梯施工的妨碍,使施工方继续实施加装电梯工程。
从上述两个现实案例,不难看出,老楼加装电梯,本质上就是楼上楼下邻居之间的利益起冲突了:楼上积极影响政策,尤其是6楼住户,一方面是因为真的有需求,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的,另一方面也是看到了老楼加装电梯后升值的潜力。根据一线城市加装电梯后高楼层市场价值升值反馈来看,很多基础条件好的小区,在经历全面改造后,6楼的升值前景巨大,有些升值空间甚至可以达到20%。低楼层,尤其是1楼住户坚决反对加装电梯,理由也很充分:自己不需要,加装电梯后会给采光、通风等造成负面影响,还可能产生噪音,影响正常生活。当然最重要的是,1楼担心加装电梯后,自己的房子贬值。
目前市场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惯用方案是“逐层分摊费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1楼不承担任何费用,从2楼-6楼,自下而上,分摊的费用比例越来越高。以广州番禺某小区为例,电梯除去补贴总费用是30万,2楼出资2%(6000元)、3楼出资8%(2.4万元),4楼出资20%(6万元),5楼出资30%(9万元),6楼出资40%(12万元)。后期电梯运行时产生的电费,以及后期的维护费用,也按照该方案进行分摊。
专业分析认为,“逐层分摊费用”方案,成功率不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费用分摊方案虽然公平合理,但是高楼层承担的费用较高,一般经济条件差的家庭,即使对方案没异议,但也拿不出来那么多钱,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很多老人退休工资普遍不高;二是该方案没有考虑对1楼的补偿,1楼虽然不用出资,但因为1楼一直对“加装电梯会造成房子贬值”耿耿于怀,所以该方案1楼不会轻易同意。
6楼:倒有一个“双赢”方案
老房子加装电梯,真的有必要闹到法庭上才能有明确的结果吗?另一个南昌某小区的现实案例告诉我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其实不用再争了,已经有“双赢”解决方案了:“共享电梯”来了,所有人都满意了。
提到“共享电梯”很多人并不陌生,因为早在今年5月份,就有媒体报道杭州推出了“公交电梯”,改变了惯常由住户集资加装,而采取由电梯公司全额承担前期建设和后期维保费用,小区居民只需像乘坐公交车一样按次付费的模式。
“公交电梯”具体来说就是,电梯安装所需费用全部由第三方电梯公司承担,小区居民一分钱都不用花。只需要承担后期的电梯运行时产生的电费和定期维保费用,算下来每户平均不到100元。“公交电梯”采用人脸识别、刷卡乘坐,杭州的标准是乘坐一次付费一元,不分楼层高低。电梯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国家补贴;二是电梯广告收益,具体给到电梯公司的年限,由业委会协商;三是居民乘坐电梯刷卡付费部分。
这里南昌某小区6楼业主提到的“共享电梯”方案跟杭州等的“公交电梯”还是有区别的,在杭州的基础上加上了“补偿”方案:由6楼自掏腰包对1楼进行现金补偿5万元。为什么是6楼单独对1楼进行补偿?6楼的解释是:加装电梯,6楼受益最大,上下楼乘坐电梯使用时间最长,且加装电梯后,6楼采光好、赠送面积大等优势凸显,6楼或多或少会迎来升值。虽然自己没有出售体现的打算,但是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6楼确实是在损害1楼切身利益的基础上,满足了自己的需求,理应对1楼进行补偿。
6楼提出“双赢”方案后,此前一直强硬表态“坚决反对”、“没商量”的1楼业主,竟然松口答应了。1楼给出的理由也很让人意外:一方面是被6楼的“补偿”态度所感动,另一方面是自己深知未来老楼加装电梯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很多城市都“取消了一票否决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再不顾大局地“刻意阻挠”,最终还是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直白点说就是,与其顽强抵抗,不如趁机做个顺水人情,皆大欢喜。
在专家看来,6楼提出的“公交电梯”+“补偿”方案,不失为一个“双赢”方案:既满足了楼上居民无法一次性承担巨额电梯安装费问题,也很友好地对低楼层居民进行了适当补偿,可谓一箭双雕。
看到这里,有人肯定会说,这算什么“双赢”方案,如果我是1楼,对于6楼给的5万元补偿,我是坚决不会接受的。对此我们不置可否。最后我们只想说两点:第一、现实中,很多小区加装电梯时,1、2楼居民还是表现出了很高的素质的,有些甚至不需要高楼层给一分钱补偿。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最近这两年,老楼加装电梯的成功率有显著提升;
第二、越来越多的信息显示,未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强制加装”的趋势。比如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中就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老旧小区住宅依法加装电梯,对于该类加梯项目,属地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或者乡镇政府应当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文件里提到的“自愿达成协议”的主体很显然是低楼层住户,符合条件的老楼加装电梯是国家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怎能让少部分人“拖后腿”?对此,光明日报在今年7月9日发表的标题为《不能让“一楼不同意”成为电梯加装的梗阻》的文章,其实已经彻底亮明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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