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20日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报告。安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面认账、全力整改。省委书记郑栅洁要求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要有时限要求和效果观念。省长王清宪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把督察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安徽省及时研究制定了《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并在安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狠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保障。

针对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18类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84项),逐一明确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整改方案》要求,按照“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统筹兼顾、全面整改,实事求是、科学整改,以上率下、协调联动”的原则,推动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1年底前基本办结督察交办的3815个信访件,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警示片”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整改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促进全面绿色转型。积极谋划推动碳达峰行动,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打造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深化皖西大别山、皖南—浙西南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三是坚持严整改、重质量、促转型,扎实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完善“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积极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坚持“当下改”“长远立”,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四是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五控”措施和驻点帮扶,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大专项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加强巢湖综合治理,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皖北地区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深化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建设。扎实推进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五是发挥制度优势,加快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实施“田长制”。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打造数字江淮—智慧环保应用平台。

六是坚持结果导向,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验收+销号”机制,严格标准,提升质量。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考核,拓展考核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信访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销号责任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跟踪督办整改工作落实。各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调度指导。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省直有关部门深入一线,加强业务指导,严格验收销号。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规范、精准、审慎实施问责。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好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健全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安徽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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