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
办公室 | 办公室(挂人事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政务督查、值班值守、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的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拨任用、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拔尖人才、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承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全区教育和体育综合文稿;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区教育和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教育和体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工作。 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技入和使用情况工作;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教师聘用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来钢城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来钢城培训工作;负责师德建设、教师培训和奖惩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受理教师人事管理的申诉。 负责与国外、台港澳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台港澳地区团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基础教育科 |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拟订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普通中小学学校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外实践教育、科技环保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工委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招生政策;指导协调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督导相关规划和方案;对镇(街道)、功能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指导;负责对全区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督导评估。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及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和招生政策;指导学龄前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及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做好幼儿园管理、保教及招生工作。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相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学校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区学校防范处置邪教问题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参与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和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各类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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