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9号)要求,对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鲁编办发〔2021〕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青政字〔2021〕27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我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现将指导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崂山区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共分为两部分,其中《崂山区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共涉及9个部门143项政务服务事项(附件1),《崂山区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共涉及6个部门64项政务服务事项(附件2)。
此次公布的指导目录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组织完善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细化完善事项要素信息,加强对街道、社区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信息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实用。
附件:1.崂山区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
2.崂山区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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